享乐主义:人生在于快乐
2025-10-01
天生我材为快乐。享乐主义(Hedonism)者认为快乐是人生追求最高目标,人类行为的正当性源于对快乐的追求和对痛苦的规避。其他目标(如道德、责任、信仰)需服从于快乐原则。其核心逻辑是:“趋乐避苦”是人的本能,快乐应成为指导一切选择的终极标准。
没有人能一直快乐。快乐可以追求一时也可以追求一世。如果你想追求永久的快乐,那你就是一个静态快乐派,静态快乐追求无痛苦的持续满足,倡导通过简朴生活、友谊和哲学思考实现快乐。反之,你追求的是当下的快乐,那你就加入了动态快乐派,也即感官快乐派,以追求感官欲望满足的当下短暂快感。
静态快乐的创始人是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(Epicurus,前341-前270年)。伊壁鸠鲁被公认为享乐主义伦理学体系化构建者,他创立“花园学派”,提出“快乐是生活的终极目标”,但强调快乐需通过理性节制欲望、追求精神宁静与无痛苦状态实现,而非放纵感官刺激。伊壁鸠鲁的享乐主义以精神层面的持久快乐为目标,主张通过节制欲望、培养美德、理性选择等方式实现内心平静与长远幸福。认为“真正的快乐是身体无痛苦、灵魂无纷扰”。伊壁鸠鲁的继承者梅特罗多洛(Metrodorus)等人,延续伊壁鸠鲁的节制观,主张通过减少欲望、研究自然规律消除恐惧,实现心灵自由。主要的实现方式包括:建立平等社区“花园”,集体践行简朴生活和哲学讨论。
动态快乐派又称昔兰尼学派,创始人是古希腊人亚里斯提卜(Aristippos,前435-前360年)。昔兰尼流派主张“感官享乐主义”,认为肉体即时快感是最高善,提出“把握当下,享受每一刻”。与伊壁鸠鲁的理性享乐形成鲜明对比。亚里斯提卜及其追随者主张通过感官刺激(如美食、性爱)直接获取快乐,认为“快乐强度”决定价值。当前社会的超前消费、感官刺激等行为实质是感官享乐主义的体现。
享乐主义的核心在于将快乐作为终极价值标准,其表现形式与后果因实践方式不同而分化。感官享乐主义易导向道德滑坡与社会危机,理性享乐主义则试图在个体幸福与社会责任间寻找平衡。当代社会对享乐主义的批判多集中于其极端化倾向,而非否定合理追求快乐的权利。所以说,追求快乐有错吗?没有!
英国理学家杰里米·边沁(Jeremy Bentham,1748–1832)将享乐主义的“趋乐避苦”内核扩展为社会伦理框架,主张“最大幸福原则”,认为快乐与痛苦是支配人类行为的“两位至高无上的主人”,一切道德与法律的制定应以趋乐避苦为准则,即行为应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为目标。个人的享乐变成多数人最大的快乐,享乐主义就被边泌改成了功利主义。边沁的功利主义是西方经学中边际效用学和福利经济学的哲学基础,一切经济的目的为了群体的最大趋乐避苦。
人生下就是为了吃苦吗?如果不是,我们追求享乐又有什么错误?所谓严格律己其实只是通过忍耐和付出,争取在以后的时间获得更大的快乐。
如果人生纯粹为了快乐,即时满足当时需要,大家都是 “今朝有酒今朝醉”,那么生命的进化、社会的发展又是靠什么驱动的呢?

